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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网福州9月23日电 (林铭贤)今年7月30日,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正式表决通过了《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。
发布会现场盛金证券。实习生 郑舒尘摄
“作为我省首部综合性知识产权法规,《条例》的出台是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”9月23日,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、局长,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黄水木在会上介绍,《条例》总共有7章55条,立足福建特点和优势产业,突出体现了福建特点。
《条例》紧扣福建外向型经济特点,支持引进国际知识产权高端研发和服务机构,鼓励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;发挥福建省全国数据知识产权试点省份优势,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制度,服务数字经济发展;充分发挥福建省地理标志强省优势,建立地理标志培育机制,建设地理标志产品展示推广中心,提升地标产品品牌影响力;探索闽台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新模式,鼓励和支持台湾同胞考取专利代理师并执业、担任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,推动闽台产业项目对接等。
同时,《条例》突出激励创新创造,明确了多个方面激发创新创造的具体举措,包括引导地方政府综合运用财政、税收、人才等措施,激励创新主体积极研发关键核心技术、引领性技术,促进形成更多高价值知识产权;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,鼓励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龙头企业建立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等。
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,《条例》将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、交易平台建设,完善服务业监管机制,助力行业健康发展;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、快速维权中心,加强知识产权法庭建设,建立全省统一的技术调查官专家库,为创新主体保驾护航;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机制,助力企业参与国际竞争。
此外,《条例》突出厘清各方职责。明确政府职责,规定市场监管(知识产权)部门牵头实施知识产权工作,并明确社会共治要求盛金证券,规定行业组织、网络服务提供者、展会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等有关知识产权的职责要求,推动建立政府引导、市场主导、社会参与、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,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在激励全面创新、促进产业转型、优化营商环境、服务对外开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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